贵州“六必”工作法提升对村巡察质效

发布时间:2024-07-26 10:10:55 来源:沿河融媒体中心

一是“六必收”“六必巡”,做足巡前准备。市县结合收集的地理位置、人口规模、资金项目、经济产业发展、基层社会治理、组织建设等6个方面的情况,对村进行科学分类,并采取直接巡、专项巡、乡村一体巡等方式组织开展巡察。同时,围绕落实惠民利民和安民富民政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情况、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三资”管理过程中的违规违纪问题、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基层组织建设和社会治理情况等6个方面内容,梳理对村巡察108条监督要点,并指导市县根据分类情况细化监督内容,做到“一村一策”。

二是“六必做”“六必访”,广泛宣传发动。制作巡察海报、广播公告、宣传单、联系卡、信息收集二维码、巡察信封等宣传资料,在开展对村巡察时,做到海报贴起来、喇叭响起来、微信扫起来、摊子摆起来、信封装起来、联系卡发起来,6种方式向群众宣传巡察工作。同时,在开展走村入户时,将特殊困难人群、易地搬迁群众、重点信访人员、致富带头人、老党员老干部、乡贤寨老等6类人员作为必访对象,进一步拓宽问题来源渠道。

三是“六必抓”“六必看”,强化整改落实。抓牢整改责任这条“主线”,抓住乡镇党委、被巡察村级党组织、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相关职能部门、巡察机构等6个整改责任主体,建立对被巡察党组织约谈提醒机制、分管县领导牵头抓整改机制,督促被巡察村及所在乡镇党组织落实整改责任;通过开设“巡察整改微课堂”、举办整改培训会,提升抓整改的能力水平。加强对巡察整改情况监督和成效评价,重点看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进度、整改成效、整改监督、整改公开等6个方面内容;通过授权巡察组“回访”、开展巡察整改评估等方式,全面评估整改落实情况,并接受群众评议,实现以访促改、以评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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