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政府新闻办举行贵州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25-03-25 12:42:08 来源:沿河融媒体中心

贵州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于2025年3月25日(星期二)10:00举行贵州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邀请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王家齐,省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处长鄢钢、一级调研员张韬出席介绍情况,并答记者问。以下为图文实录。

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四级调研员吴政权:

记者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今天发布会的主题是解读贵州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政策。


我们邀请到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王家齐,省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处长鄢钢、一级调研员张韬,请他们为大家介绍情况,并回答记者朋友们关心的问题。


下面先请王家齐副厅长介绍相关情况。


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王家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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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媒体朋友:


大家好!感谢各位长期以来对贵州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与支持!近期,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下面,我先向大家介绍下《实施意见》的情况。


一、出台背景和过程


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实施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已成为生态环境管理的一项基础制度,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是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科学指导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对推动高质量发展,实现高水平保护,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贵州具有重要意义。


2024年3月,中央出台《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就全面推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作出系统部署。2024年7月,生态环境部印发《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管理暂行规定》,对分区管控方案制定发布、实施应用、调整更新、跟踪评估和监督管理等进行了明确。按照中央决策部署、生态环境部工作要求,我们牵头起草了《实施意见》,起草过程中,我们深入贯彻国家要求,充分衔接重要政策法规、国土空间规划、全省重大战略、美丽贵州建设等目标任务,结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工作实践,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和省委深改委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实施意见》的出台,将为我省筑牢长江、珠江上游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加快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出新绩,服务省重大战略实施,助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包含了四个方面16项措施。


一是推进全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面包括制定和发布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确定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构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等3项措施,提出充分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制定省市两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实行动态更新和5年定期调整;将国土空间全域划分为生态环境优先保护、生态环境重点管控和生态环境一般管控三类单元;构建省、区域、市(州)、单元四级管控体系,实施“一单元一策略”。


二是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方面。包括服务重大战略实施、促进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支撑和服务综合决策等3项措施,提出保障新时代西部大开发、长江经济带发展等重大战略实施,培育壮大绿色低碳产业,积极探索拓宽“两山”转化的路径和模式,进一步优化省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信息平台,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在政策制定、资源开发、开发区建设、环评审批等方面的应用。


三是实施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方面。包括维护生态系统平衡稳定、深化流域水环境分区管控、深化大气环境分区管控、深化土壤环境分区管控、强化政策协同和改革试点等5项措施。提出构建贵州“四山八水两屏”生态安全格局,强化重要水生态空间系统和容易引起跨省水污染风险区域管理;划定大气环境敏感区域,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等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加强农用地分类管理、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和地下水保护;推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生态环境标准、政策制定等协同。


四是监督管理和组织保障方面。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管理、深化部门协同、健全法规标准、积极宣传培训等5项措施。提出各级党委和政府常态化推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工作,依托系统平台、非现场技术方法对管控单元进行监管;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强化实施;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地方法治保障,加强宣传解读。


三、主要特点


《实施意见》在全面贯彻中央部署要求的基础上,根据贵州实际,结合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实践和需求,对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进行了四个方面的细化和创新:


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上统筹资源禀赋和生态功能。构建全省“1+7+10+N”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实施省、区域、市(州)、单元四级管理。根据资源禀赋和生态功能,将全省分为黔中经济区、毕水兴资源能源富集区、黔东经济带、赤水河流域、黔西南黔南石漠化治理区、黔东生物多样性保护区、黔西北水源涵养水土保持区等7大区域。


在服务重大战略上充分考虑贵州发展需求。服务围绕“四新”主攻“四化”主战略、长江经济带发展等重大战略,促进发展空间布局优化,引导重点行业科学布局和有序转移,推进全省开发区产业集聚效应不断增强,助推“六大产业基地”建设和“富矿精开”,助力构建贵州特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


在维护生态系统功能上突出“四山八水”。强化与国土空间生态功能协同管控。聚焦我省四大山脉、八大水系生态功能,分单元落实环境治理差异化管控要求,严格保护以自然保护地为主体的动植物栖息地,提升自然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筑牢长江、珠江上游重要生态安全屏障。


在环境要素保护上聚焦污染防治攻坚。结合我省水环境、大气环境和土壤环境保护和治理实际,强化清水江流域磷产业、都柳江流域锑产业、赤水河流域白酒产业、松桃河流域锰产业等管控。对容易引起跨省水污染风险区域,中心城市上风向、区域通风廊道,加强项目建设和污染物排放管控,将项目环评报告书审批权限上收到省级。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实施意见》贯彻落实,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定期调整、动态更新、跟踪评估、落地应用等工作,进一步健全我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以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


我就介绍到这里,谢谢大家!

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四级调研员吴政权:

下面请记者朋友们提问,提问前请通报一下所在的新闻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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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记者:


前面发布人介绍了《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可否简要介绍一下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概念?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是基于什么样的考虑?会给贵州生态环境治理与保护带来哪些变化?


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王家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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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首先我介绍一下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概念。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是以保障生态功能和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实施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的环境管理制度,是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的重要举措。“分区”和“管控”,是这一制度的精髓所在,“平台”是这一制度的重要支撑。“分区”就是基于生态环境结构、功能、质量等区域特征,将国土空间划分为若干生态环境管控单元,也就是“划框子”;“管控”是针对各个单元特征,按照“一单元一策略”明确“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也就是“定规则”,通过“管控”实现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的目的。“平台”集成了管控单元划分方案、准入清单要求等,通过平台,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就变成了一把“绿色标尺”,对于地方来说,无论是区域资源开发、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还是城乡建设、重大项目选址等,这把尺子都能提前量一量,某个地方适合发展什么产业?如何避免项目盲目上马?某一地区的污染物排放管控和环境风险防控如何与其他地方进行协同?都需要这把“绿色标尺”来衡量,进而为各地各部门提供决策参考。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预期发挥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守牢生态底线。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将生态保护、环境质量、资源利用等要求立在前面,为发展“明底线、划边框”,实现生态环境源头预防关口前移。通过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把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该保护的区域保护起来,持续提升生态系统的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和生态功能,筑牢“两江”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把发展同保护矛盾突出的区域管起来,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溯源、分区施策,细化环境要素分区管控措施,推动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切实保护好绿水青山。


二是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将生态环境保护要求进行系统集成,落实到生态环境管控单元,通过信息平台实现“一图尽览、一表尽查”,为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了解环境要求、参与环境治理提供了便捷的平台,有利于支撑形成多元共治、决策科学、机制顺畅的高效环境治理体系。通过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硬约束”,实现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显著提高生态环境精细化差异化管理水平。‌


三是服务推动高质量发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已纳入国家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和监督,有力压实了地方党委和政府主体责任,推动在宏观决策与调控中充分考虑生态、环境、资源因素,根据主体功能定位、开发强度和发展潜力、生态环境承载能力,分区差异化管理,不断优化开发建设活动,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信息平台为支撑,引导产业科学布局、有序转移,保障重大战略和重点项目实施,服务项目招商引资、指导项目选址选线,激发经营主体发展活力,助力高质量发展。


我就回答这些,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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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广播电视台记者:



刚刚发布人介绍道,在《实施意见》出台后,贵州还将制定和发布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能否介绍一下方案制定的进展和主要内容?


省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处长鄢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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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首先,我介绍一下我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编制和发布情况。贵州是第一批开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工作的省份之一,按照生态环境部,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我们于2017年底启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当时称“三线一单”)编制工作。2020年8月,《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发布实施,各市(州)、贵安新区也陆续印发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按照定期调整和动态更新的要求,2023年,我们组织开展了全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2024年12月,更新调整后的《贵州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经生态环境部备案后,由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实施。


关于我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主要包含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划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在充分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基础上,根据生态保护红线和各类保护地优化调整、生态环境要素评估,《贵州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更新调整后,全省共划定1376个生态环境管控单元,主要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其他区域为一般管控单元。


二是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从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资源能源开发利用效率及环境风险防控等方面明确准入要求,全省建立四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准入清单体系。其中,优先保护单元管控要求是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依法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和城镇建设。重点管控单元准入要求是以生态修复和环境污染治理为主,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进一步提升资源利用效率。一般管控单元准入要求是以生态环境保护与适度开发相结合为主,开发建设中应落实生态环境管控相关要求。


三是建立数字化平台。集成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技术成果,先后上线省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平台和公众端,为建设项目选址、环境影响评价等提供免费查询服务。


我就回答这些,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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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日报记者:


请问目前贵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已开展了哪些工作,取得了什么成效?


省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一级调研员张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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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自2020年省市两级发布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初步建立覆盖全省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以来,全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工作稳步推进,在强化生态环境源头预防、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


一是组建了稳定的专业技术团队。组成由贵州大学、贵州省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贵州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为技术支持的团队,设立协调办公室,定期研究、常态化开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应用、更新调整、跟踪评估等工作,初步建立了动态更新、实施应用和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


二是推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入法。分别在《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贵州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贵州省乌江保护条例》纳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体系相关要求,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夯实地方法治保障。


三是推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应用。积极推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在政策制定、环境准入、园区管理、执法监管等领域的落地应用。重点用于指导重要规划编制和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利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开展重大项目“预评估”,在重大建设项目前期谋划阶段提前介入,有效解决项目设计阶段出现环境保护“先天不足,带病上马”的情况。自“预评估”工作启动以来,已经为全省16138个项目提供政策和技术指导,全省共有186个重大项目通过“预评估”对选址、设计等内容进行优化调整,降低了项目投资风险,降低了生态环境风险隐患问题的产生。助力产业园区科学规划与发展。对108余个省级产业园区,从产业准入、空间布局、避让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生态环境敏感区及环境减缓措施等方面提出指导性建议。


下一步,我们将全面抓好《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定期调整、动态更新、跟踪评估、落地应用等工作,进一步健全我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为综合决策、规划编制、优化生产力布局等提供“绿色标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我就回答这些,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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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记者:


请问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这一制度将如何服务企业项目落地落实?


省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处长鄢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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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一个建设项目选在什么位置合适?是否会破坏生态环境?这对企业、对地方发展而言,都是十分重要的选择。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以生态环境管控单元为基础,以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为手段,通过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平台,为建设项目从选址到落地提供全面的科学指导。具体体现在以下三方面:


一是服务建设项目选址研判。我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三线一单”)公众应用平台已于2022年上线运行。建设项目在前期谋划阶段,通过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平台输入项目坐标等信息即可研判选址合规性,快速识别是否与生态环境敏感区(如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存在冲突,从而避免项目因选址不当造成开发和投资风险。


二是服务环境影响“预评估”。我省于2022年启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评估”服务。通过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和专家咨询对建设项目进行预判分析,根据项目拟落地管控单元的准入清单要求,预判项目在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和资源开发效率等方面是否满足管控要求,进而引导项目合理布局、调整工艺和优化污染防治措施。


三是系统集成加快审批。前面提到,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际上是生态环境保护所有政策法规和要求的系统集成。在环评编制阶段,通过运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可以缩短项目前期论证周期,极大压缩环评文件编制时间。在审批阶段,生态环境部门通过与发展改革、自然资源、能源、林业等部门联动,可以快速完成选址和政策符合性审查,从而缩短审批周期。


我就回答这些,谢谢!

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四级调研员吴政权:

今天的现场提问就先到这里。如果大家还有什么感兴趣的问题,可以会后与省生态环境厅联系作进一步采访。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再次感谢三位发布人的详细解答,也谢谢各位记者朋友,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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