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严查!乱停乱放、遮挡号牌一律严处!

发布时间:2026-10-19 21:39 来源:沿河融媒体中心 作者:来源:

关于开展车辆乱停乱放、遮挡车辆号牌交通违法集中整治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道路交通通行秩序,有效整治车辆乱停乱放、故意遮挡号牌两类交通违法行为,全力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改善城区及乡镇通行环境、提升文明交通水平。沿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车辆乱停乱放、故意遮挡号牌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6年10月19日至2027年1月19日,专项集中整治结束后转为常态化开展。

二、整治范围

全县全域道路。重点覆盖城区主次干道、学校、医院、商圈、农贸市场、小区出入口、背街小巷、国省县道、城乡结合部、乡镇集市道路等车流人流密集路段。

三、整治重点

(一)车辆乱停乱放违法行为

1.机动车在禁停路段、斑马线、消防通道、盲道、禁停网格区域违法停放;

2.占用公交站台、路口、人行横道随意停车,阻碍通行;

3.沿街商铺门前占道停车、逆向停车、双排停车;

4.长期占道停放、无人使用的“僵尸车”;

5.非机动车乱停乱放、占用机动车道及人行通道停放。

(二)涉牌违法突出行为

1.使用遮挡布、纸巾、反光贴、号牌套、广告牌、杂物等故意遮挡号牌;

2.人为污损、涂抹、遮挡号牌规避电子抓拍;

3.私自折叠车牌、遮挡部分号牌字符;

4.未按规定悬挂号牌、号牌缺失、号牌污损不清、假牌套牌等违法行为。

四、执法处置标准

整治期间,大队采取路面巡逻严查+定点设卡检查+电子监控抓拍全天候管控模式,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教育一起,绝不姑息纵容。

1.违法停车:驾驶人在现场的现场劝离、警示教育;驾驶人不在现场的依法拍照取证、录入违法系统,严重影响通行的一律依法拖移;

2.故意遮挡、污损号牌、未按规定悬挂号牌等: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依法处罚,并现场责令立即拆除遮挡物品、恢复号牌原貌。

五、温馨提示

车辆乱停乱放极易造成道路拥堵、引发刮擦、碰撞事故;故意遮挡号牌属于严重主观交通违法行为,驾驶人妄图逃避监管、肆意违法行驶,极大增加肇事逃逸风险,严重危害公共安全。

在此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请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规范停车、规范悬挂号牌,摒弃侥幸心理,文明行车、规范停车,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文明的县域道路交通环境。


                

         沿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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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晓
审核:田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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